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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行长授权书(第二号·总第十一号)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01:52:02  浏览:934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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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行长授权书(第二号·总第十一号)

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行长授权书(第二号·总第十一号)
国家开发银行



根据我行签定各类外汇借款合同业务的需要,为保障我行外汇资金的安全,特做如下授权:
一、委托姚中民副行长负责审批在境内签定的固定资产外汇借款合同和审批在境内签订的二百万美元以上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并代表我在合同上签字,也可授权有权签字人在合同书上签字,不再一事一办授权委托书。
二、授权国际金融局局长张勇,负责审批在境内签订的二百万美元以下(含二百万美元)流动资金外汇借款合同,并代表我在合同书上签字。在主管行长审核批准后,可在我行外汇借款合同上签字,不再一事一办授权委托书。
三、以上授权在其职务任期内有效,职务变动后由我另行下达授权变更。
四、以上授权从即日起生效。
行长:
1998年4月7日



199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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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

法发[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日前,中央政法委举办研讨班,集中研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问题,罗干同志就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表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强调了必须注意的问题,要求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这项教育活动。根据中央政法委的总体安排,结合法院队伍思想实际和法院工作实际,现就法院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标志着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正如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的那样,近年来,全国法院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狠抓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思想政治建设、司法制度建设、能力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确立,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逐步提高。从总体上说,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坚持了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认真贯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遵循了司法工作规律,坚持了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履行职能,在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础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队伍的主流是满意的。但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打击犯罪、调处纠纷、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够强,严肃、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还不够高,抵制、克服西方法律思想负面影响、“左”的观念以及封建特权思想的能力还不够强,司法行为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的问题还时有发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解决自身存在突出问题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关系到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方向。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自觉端正司法思想和司法观念,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如何司法等重大问题,进一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全面、准确把握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内涵十分丰富,重点需要进行五个方面的教育。
  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作为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尊重和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通过严格司法、公正审判,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尊严。
  二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把审判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途径,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指导方针贯彻到每一个审判环节。要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维护民权、便民诉讼的措施,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各类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平息纠纷,通过裁判活动把司法的公正和司法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
  三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随着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要把依法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依法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依法、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最大程度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自觉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努力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自觉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让人们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增强对裁判的认可度。
  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要引导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与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始终坚持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作为法院的中心任务,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和倾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坚持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头脑;始终保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统一起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内容相辅相成,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教育活动中,要引导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全面、准确把握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努力澄清各种模糊认识,以理论上的清醒带动行动上的自觉。
  三、抓住关键环节,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次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各级法院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始终;把联系实际,改进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贯彻始终;把思想教育与专项整改、制度建设贯彻始终。通过学习教育达到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达到预期效果,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要组织法院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学习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代领导人关于法治理念的论述;学习宪法总纲部分和中国共产党党章;学习罗干同志2005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报告及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要引导大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高度、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的高度、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保证学习效果,可采取集中办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研讨相结合、理论引导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将配合教育组织巡回宣讲、播放讲座、发行光盘,各地法院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源,组织好学习教育。
  二是清理思想、正本清源。要围绕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5个专题,逐一组织深入讨论。引导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清理自己的思想,查找指导思想和工作实际中的差距,克服西方法律思想的负面影响,清除“左”的观念和封建主义特权思想的残余,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从政意识,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司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和党性意识。真正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观念得到更新,搞清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
  三是重点培训、深入研讨。各级法院要及时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报告会和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除邀请领导、专家讲课外,法院“一把手”和党组成员要结合实际亲自讲课。高、中级法院要对辖区法院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人民法庭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研讨、培训时间总计不少于10天;基层法院要结合自身存在问题,特别是专项整改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涉诉涉法信访反映出的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业务骨干、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在适当时候将分别举办中、基层法院院长研讨班和政治部主任研讨班。
  四是考试抽查、确保效果。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第四季度各级法院要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评。为保证效果,可采取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或统一出题的方式进行。考评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补课。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检查指导,重点督促检查教育方案是否可行,工作组织是否得力,清理思想是否深刻,问题解决是否彻底,审判质量是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否得到提高等。年底前,最高人民法院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地法院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限期进行补课。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清理思想、带头整改,发挥表率作用。同时,要激励和引导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在教育形式上,要注意多样化、全方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要重视法院文化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的作用,寓教育于文化之中,不断强化和深化教育效果。特别要注意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引导和鞭策作用,各级法院要认真挖掘、树立一批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司法正气,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协调适时推出新的重大典型。同时要抓住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适时开展警示教育。
  要重视宣传工作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促进作用,各级法院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体现这些理念的先进典型和工作举措。要发挥行业报刊的作用,《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中国审判》等报刊要密切配合教育活动,组织文章、开辟栏目扩大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和正面典型的宣传。
  四、密切联系实际,全面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密切联系实际,一是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联系。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重要的思想道德基础,要把明确司法工作指导思想与全面加强思想道德作风建设密切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二是要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紧密联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司法规范化建设之中。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3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即:建立健全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和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同时抓好《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的贯彻落实,使司法规范化建设寓于养成教育之中。三是要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联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和推进改革,加快突破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使“二五改革纲要”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四是要与法院工作实际紧密联系,既要认真查找和解决司法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妥善处理好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的十个方面的关系,认真落实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着眼长效机制建设
  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当前法院工作的一件大事。各级法院党组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党委的安排,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教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党组成员要分头抓落实,政工、纪检及其他综合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使教育活动扎扎实实深入开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内容丰富、要求很高。各级法院要统筹安排,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既保证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普遍受教育,又坚持以教育推动工作,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思想有新认识、工作有新举措、队伍有新面貌上来,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教育活动方案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法院将编发“情况反映专刊”,加强信息交流与活动指导。
  意识形态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过程,各级法院既要集中开展教育,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必修课,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规划,并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把这项教育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哈政办发(2004)6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0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五月十一日



哈尔滨市200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促进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要求,以国家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为契机,以提高城市品位、营造良好环境为目的,采取市、区、街联动,政、企、民共建方式和市场化运作机制,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整治任务,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为民工程”,推动环境整治向贴近群众生活领域延伸。一是实施背街背巷改造工程。改造利民街、南新街和学院路等50条土路,进行标准建设铺装,配套建设路灯、排水等设施,解决居民出行难问题;综合改造透笼街等37条影响通行的三、四类街路,优化背街背巷街路环境,提高通行能力;铺装60条破损严重的街路人行步道,改善群众出行环境。二是实施庭院建设工程。对民生、新乐和华山等20世纪80年代建成的小区进行区域性整体整治改造;采取区企共建方式,大力推进老工业基地企业家属区庭院环境建设,清理乱堆滥放,整饰楼体立面和平改坡,整修街路;选择较大空间辟建居民休闲广场,完善健身休闲设施,建成融多个居民庭院于一体的环境质量较高片区。继续推进拆棚还绿,拆墙透绿和拆违辟绿,实施庭院硬铺装、绿化、彩化和设施配套建设,改造庭院280个,建成达标庭院160个、景观庭院100个,精品庭院20个,创建安静小区30个,提高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三是实施社区广场建设工程。结合全市棚户区改造和拆棚还绿,在新建小区和建筑密集的旧城区辟建保障、建文等10处各具特色的社区广场,增加绿量和体育健身设施,为群众提供休闲、健身,娱乐空间。四是实施无灯街改造工程。结合市政土路和背街背巷改造,对延兴街等50条无灯街安装路灯,方便群众夜晚出行。五是实施城区夜晚亮化规范管控工程。加强路灯、景观灯和楼体灯饰管护,确保亮灯率达到95%以上,提高亮化水平。

  (二)实施特色建筑周边和重要部位综合整治,进一步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一是实施中央大街辅街区域环境整治改造。突出欧陆风情,对中央大街辅街区域重点街路进行环境建设和生态整合,对临街商服进行业态整合,突出街域经济特色。整修、刷新和亮化临街建筑,清理、规范牌匾广告,对架空线网实施电缆化改造,消除视觉污染;拆除道路边石,高标准铺装人行道,安设欧式庭院灯,与中央大街有机衔接;在与主街接壤部位布设雕塑小品和立体绿化景观,促进区域性环境整体改观。二是实施索菲亚教堂二期改造建设。拆除教堂北侧部分原有建筑,整治周边环境,整修、整饰教堂建筑,提升教堂区域景观品位。三是实施犹太会馆周边环境整治。拆除会馆周边部分遮挡景观建筑设施,建设会馆周边广场并进行绿化,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对会馆建筑进行修缮、整饰,实施高标准亮化,建成具有犹太风格的特色旅游景观。四是实施清真寺周边环境整治建设。结合拆除空间,高标准规划,采用伊斯兰传统建筑,园林设计理念,辟建绿化和休闲设施,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阿拉伯世界广场。五是实施靖宇大街步行街建设。以保护、弘扬中华巴洛克建筑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主线,结合景阳街至七道街路段及周边区域部分路段整治改造,按照修旧如旧要求,展示原有建筑的文化特色,实施楼宇和橱窗灯饰亮化,布设人文景观雕塑,优化交通布局,建成突出哈尔滨历史特色的步行街。六是实施哈尔滨火车站广场立面环境整治改造。对站舍及周边楼体建筑立面进行整饰、改造,清理,规范楼体广告,规划、调整广场动静态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窗口形象。七是实施“731”博物馆周边环境整治。结合黄海路改造,对“731”博物馆周边进行整治,拆除有碍观瞻建筑和私搭滥建,整饰主体建筑,辟建广场,增设纪念性雕塑,实施绿化、彩化和亮化。

  (三)实施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城市新靓点。一是实施新阳广场整治改造。整修、整饰广场周边建筑,实施高标准灯饰亮化,清除杂乱线网,沿广场环岛布设绿化景观,与中央大街景观相协调,形成层次分明、布局新颖的特色广场。二是实施欧罗巴风情街区建设。建设道里西九至西十一道街欧罗巴国际广场,完成已拆除区域欧式建筑建设,形成与中央大街相得益彰的欧罗巴风情街区。三是实施巴黎特色广场建设。高标准规划动力广场南侧区域,弘扬工业文化主题,以“三大动力”为背景,布设雕塑和绿化景观,促进老工业基地企业周边环境整体改观。四是实施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周边环境整治。按照开发区总体规划,对会展中心周边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改造辐射街路两侧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屋顶外型,整饰、刷新楼体,整饰工地围墙,整修破损道路,规范牌匾广告,实施绿化、彩化和亮化,使其成为展示哈尔滨形象及经贸成果的重要窗口;同时对东起嵩山路、西至华山路、南起长江路、北至黄河路的围合区域实施道路、绿化、路灯等多项内容环境综合整治,形成特色景观区域。

  (四)实施沿江风景线绿化、彩化,提升旅游观光环境品位。实施松花江南岸顾乡公园至景阳街段风景线绿化提档升级整治。一是高标准规划设计。根据松花江堤防地貌,以营造旅游观光特色景观长廊为内容,结合堤防空间和沿江水域,采用现代园林艺术理念,实现高标准、高品位规划设计。二是打造绿化景观精品。按照求精求美原则,选用优良乔灌木等植物,建成树、篱、草、花相间、纹样灌木高低错落的特色景观。三是建设各类配套设施。结合沿江游览休闲功能,配套建设休闲椅、庭院灯饰、健身路径、卫生设施和景观小品,形成风景宜人、功能完备的旅游休闲风景观光带。

  (五)实施道路提档升级,建成一批风格各异的景观街路。一是实施城乡路和埃德蒙顿路景观街路建设。对城乡路零公里至康安路段街路进行综合整治,精心打造绿化景观,粉刷、整饰临街建筑,规范、整顿牌匾广告,采用新型节能灯具实施楼型轮廓灯亮化,使之成为白天景色宜人、夜晚靓丽多彩的入城第一街。二是实施和平路、“三大动力”支路景观街路建设。按照原有风格对亚麻厂、量具厂等老建筑及临街其它建筑进行整饰、刷新和提档亮化,对分车带绿化、两侧人行道和边石进行升级改造,布设景观小品。三是实施印度风情街路建设。引进外资,选择适宜街路,按照印度风情对街路平立面进行综合整治改造,建成具有印度风格特色的景观街。四是实施果戈里大街二期环境整治。继续对果戈里大街马家街至一曼街路段及霁虹广场实施整治改造,全面提升果戈里大街环境档次。五是实施高丽风情街续建工程。对安埠街至公滨路160米路段实施续建,拆除占道设施,清除残土垃圾,铺装入行步道,形成完整的民族特色街路。六是实施油坊街景观街路建设。结合哈利路亚教堂广场扩建改造,拆除遮挡景观的建筑和实体围墙,整修车行道,整饰建筑立面,铺装人行道,更新路灯,绿化提档升级,改造居民庭院,形成与教堂景观和谐的景观街路,七是实施红旗大街景观街路续建。对淮河路至东直路段分车带和两侧绿地进行提档升级,栽植纹样灌木绿篱,重新铺装人行道,整饰临街建筑,规范牌匾广告,形成完整统一的景观街路。八是实施松北一路景观街路建设。结合松北区规划,清理、拆除临街占道及有碍观瞻建筑,整饰建筑立面,规范牌匾广告,实施灯饰亮化,采取有开有合、以点带线、阶段变化、雕塑点缀的方式进行绿化景观建设,改造排水管线,铺装人行道,更新路灯,形成高绿量、多色彩景观街路。九是实施买卖街商业特色街路建设。对石头道街至透笼街段进行重点改造,拓宽道路,更新路灯,规范临街店面、牌匾,整饰、亮化沿街楼体,形成高品位的商业特色街;对森林街至石头道街和透笼街至工厂街路段进行道路综合改造,改善交通环境,恢复老街风貌。

  (六)实施绿化景观建设,美化城市生态环境。一是实施电塔街、哈平路街路绿化景观建设。利用道路中间和两侧建设以绿篱、灌木及乔木为主、花草点缀的大型绿化带,增加绿量。二是实施月牙街、中宣街绿化升级改造建设。补植断空景观树木,栽植草坪和纹样灌木绿篱,铺装中宣街人行道,整饰临街建筑,规范牌匾广告,形成高品位景观街路。三是实施菊花观赏景园建设。以香坊公园为基础实施菊花园建设,培育、布设130多个品种、300多种造型、20余万盆观赏菊花,打造东北地区品种较全、数量较多、品位较高的菊花博览园。四是实施江湾地区市民公园绿化景观建设。结合松北区改造建设,铺装道路和绿地甬路,实施绿化、彩化,设置人文景观小品和灯饰景点,营造充满现代气息的区域环境。五是实施202国道绿化建设。对202国道两侧实施剪形植物和绿篱、草坪、行道树相结合的绿化建设,构筑北大门绿色通道。

  (七)实施灯饰亮化工程,塑造夜晚城市景观。一是实施桥体灯饰景观建设。采用先进光源和节能灯具,打亮电塔桥等5座立交桥和过河桥桥体轮廓与桥下空间;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在适宜桥体上设置通透式硬管霓虹灯,形成彩龙卧波灯饰新景观。二是实施红军街、友谊路临街建筑楼形轮廓景观建设。采用不同特点的新型硬管光源,对红军街哈站广场至花园街和友谊路地段街至松花江公路大桥两侧临街建筑楼体进行楼型轮廓灯亮化改造,勾勒建筑楼体轮廓,打造层次清晰、高低错落、展示楼宇风貌的亮化景观街路;同时在沿线绿地,广场、游园和景园等处布设各具特色的灯饰景观,烘托楼型灯饰景观街路的亮化氛围。三是实施商业区橱窗亮化。选择中央大街、西十二道街、靖宇街景阳街至七道街段、东大直街红军街至龙江街段等商业繁华区域路段的橱窗,运用不同光源实施内光外透亮化,使橱窗达到整洁干净、美观大方、品位高雅、亮丽多彩。四是实施工地围墙亮化。采用装饰灯、霓虹灯等特色灯具,对主干街路在建工地围墙进行亮化,消灭亮化暗区,并与街路亮化效果保持一致。五是实施便民街路导向标志亮化。对已建成景观街路和商业密集区,旅游景观区周边街路,增设具有指路导向功能的便民灯饰标志牌,方便市民和游客出行,构筑文明城市靓丽风景线。六是规范实施牌匾广告亮化。对主干街路和重点部位临街牌匾广告进行灯饰亮化整顿,组织商家对店面牌匾广告进行统一亮化升级改造,与灯饰景观伺步开启关闭,消除无灯饰牌匾广告。

  (八)推进畅通工程,确保道路通行顺畅。一是实施交通信号改造工程。增设交通信号灯50处,增设、更新各类交通标志1099个,对花园街、北环路、学府路和宣化街4条路段布设交通信号区域控制系统,完善道路交通信号指示功能。二是实施交通标线和路口渠划工程。施划交通标线251万延长米,增设防撞桶50个,更新学府路交通隔离护栏10000延长米。三是实施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在内环、二环等10个路段和路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在一曼街、李范五花园转盘设置电视监控设施。四是实施公交站务设施和车辆更新改造工程。辟建公交停车港湾50处,更新公交车辆120台,整治公交车始发和终点站点周边环境,辟建停车场,规范静态交通秩序。五是实施便民公交站亭工程。在主干街路和繁华部位选择80个公交站点,设置造型美观的灯饰公交站亭,方便市民换乘,美化街路景观。

  (九)实施出城口综合整治,优化城市窗口形象。重点对京哈、哈阿、机场路3个公路出城口区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清除道路两侧积存的垃圾,拆除有碍观瞻、私搭乱建房屋及构筑物,整修、整饰临街破损建筑楼体和围墙,实施绿化,整修人行道。采用现代光源和灯具在出城口布设迎宾灯饰景观,亮化临街建筑,提高出城口窗口部位环境质量和夜晚照度,达到设施完好、整齐、洁净、亮丽。

  (十)实施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一是实施环境卫生整治。结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季节特点,组织开展治脏、治乱专项整治,彻底清理市区街路、绿地、广场、居民区内积存的污冰堆、炉灰堆、垃圾残土堆、空中垃圾等;整治松花江南岸滩涂和马家沟河两岸环境卫生,不留脏乱死角;加强对垃圾转运间及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控,减少污染源;重点街路实施水冲洗作业,提升城区环境质量。二是实施环卫设施硬件建设。结合道路改造增加街路果皮箱;利用集中供热拆除大烟囱和锅炉房空间,选择适宜区域设置垃圾压缩间,取代影响城市形象的垃圾转运间。坚持市区联动、先易后难、拆一还一的原则,实施公厕追缴还建改造工程,追缴还建已拆除公厕,续建停建公厕,缓解市民入厕难问题。三是实施街路容貌整治。以净化环境容貌为内容,加大对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从严查处违规行为,有效根治“六乱”现象;对主干街路两侧人行道上立柱广告、杆体上灯箱广告、楼体上大型广告及商服牌匾进行统一清理规范,对影响城市容貌、阻碍交通的依法予以清理,消除视觉污染,优化空间环境。四是强化早夜市管理。以满足群众需求、改善交通和卫生环境为内容,继续规范、整顿早夜市,加强管理,做到按时开市、撤市,周边无外溢,交易秩序良好,环境整洁。五是强化街面秩序管控。继续推进街面秩序整治,取缔占道经营和马路修车、洗车、空车配货等违章行为,提高街面环境管理水平。六是加强基建工地和占挖道现场施工及周边管理。整治基建工地周边环境,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加强垃圾残土密闭化运输管理,从严查处乱卸残土和拉运残土沿街撒落行为。针对今年城区道路开挖量大的实际,加大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挖掘弃土,对道路及时复旧。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结合迎接“哈洽会”召开,抢在雨季前重点组织实施“为民工程”。全面进行土路改造、无灯街路灯建设、背街背巷铺装和出城口环境整治等,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强力推进中央大街辅街区域综合整治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形成一批环境整治新靓点。

  第二阶段(6月25日至7月25日):结合迎接“哈夏音乐会”召开,全力组织实施重要广场、社区广场和居民庭院改造等,积极开展绿化提档升级,辟建新的绿化景观,为广大群众提供文化娱乐场所和空间,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休闲氛围。

  第三阶段(7月26日至9月30日):结合迎接国庆节,加大景观街路、灯饰化建设和重点整治工程项目推进力度,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全面完成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搞好验收和建管交接,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健全环境综合整治组织领导,形成上下顺畅的指挥系统,充分发挥市整治办和各牵头部门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和信息反馈作用,广泛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典型。

  (二)强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整改不积极和不彻底的,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促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同时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规划论证审批机制,搞好环境整治项目审批;认真执行新建楼体、新设牌匾广告灯饰亮化同步审批制度,搞好监督实施。

  (三)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组织工程质量,工程监理专业人员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检查责任,决不允许施工质量不合格施工队伍进场,对建筑材料实施严格入场检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同时对新建项目及时组织建管交接,落实管理责任,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四)实行目标管理。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行档案式管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项管理规范化。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环境综合整治系统目标管理体系。

  (五)拓宽筹资渠道。坚持“谁受益、谁投资,谁所有、谁投资”的原则,积扳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建,实施市场化运作方式,多渠道筹措综合整治资金。各区也要增加财政投入,对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实行专项管控,合理使用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保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

  (六)开展管控竞赛。以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延展管控范围为内容,开展街路环境卫生、灯饰亮化管理、街面秩序管控、早夜市规范管理和街路容貌管控等5项竞赛活动,由市整治办牵头,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适时出台竞赛活动方案,强化各项管控标准和日常检查评比,促进各项管理工作明显提高。

  附件:200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表格1:200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http://www.harbin.gov.cn/hrbzfw/hrbnews_zb/display_form.php?formid=52